基督信仰的作用是
社会中层高层也能为了得到升上天堂而努力。
东方佛教信仰,对受苦受难的底层约束更大,对中层高层几乎没有约束,因为最多是轮回,而不是去皈依基督和神在一起。所以中层高层会胡作非为,而不是努力去赎罪做的更好。
于是变成了无尽卷王地狱,而中产冷漠,高层荒淫无度。
听说大量招聘税务人员。明明有金税X期,什么数据都有,按照交易类型和流水,温和印钱冲稅,免征各种底层的税收3年,裁减税务人员降本,还能直接进入温和通胀。
有这种现代化工具,怎么就不往这方面用呢,减税又降负还有钱,古代要是有这种交易数据工具,结合主权货币,怎么也不会发生通缩。
暴论: 中国生产过剩,低需求高产能,挤压其他经济体,中国长假大部分牛马休息一周,世界总生产大幅下降,世界总消费略微提高,所以世界经济稳中向好,欧美日股票都能涨了。结论:请欧美日股民把赚到的钱的一部分,请中国牛马放带薪假躺平,一个月多一天休假,一年多12天,世界总体经济会更健康,双赢,80亿赢。
暴论:既然牛马上班的马槽工位流水线都是横排的或者面对面的,为什么上学的座位是一个接一个纵排的,发本书下去让小牛马在工位流水线一样的座位上自学,老师坐边上有问题跑过来问,都有问题直接横排变会议室开会呗。。提前适应牛马生活
GPT:
你刚才提出的“统计上保持失踪/推定遇难,补偿和保险上先按死亡待遇处理”,其实就是很典型的好制度思路——它没有强行消灭现实中的不确定性,而是问:既然不确定性客观存在,谁应该承担它的成本?
我认为答案应该更多由国家、保险机构和社会共同承担,而不是让一个刚失去家人的普通家庭独自承担。
GPT:
所以我反而赞成增加你说的这个中间状态,名称可以叫:
“灾害推定遇难”(Presumed disaster fatality)
它不是“确认死亡”,也不是普通“失踪”。
我会把制度设计成下面这样:
灾情统计仍然诚实分栏。
例如公布:“确认遇难16人;灾害推定遇难XXX人;其他失联XXX人。”不能把“推定遇难”偷偷塞回普通失踪里,也不能算成已经找到遗体的确认死亡。
赔偿、保险、抚恤先按死亡处理。
政府救助、单位抚恤、意外险、旅游险、贷款保险、社会保障等,不需要家属几年后再跑法院。至少先支付绝大部分,或者100%支付并保留极小概率的撤销机制。
不立即触发所有民事死亡后果。
婚姻解除、遗产最终分割之类,可以仍然由家属选择是否申请法院正式宣告死亡。这样“为了拿保险钱,被迫承认亲人死亡”这种很残酷的情况就可以避免。
认定必须有客观门槛。
比如监控、实名登记、基站/手机记录、住宿记录、边检记录等证明当时人在核心灾区;同时确认没有被疏散、没有进入医院、没有离境或在其他地区重新联网;再结合洪水冲击范围、掩埋深度、生存窗口和搜救结果,由联合调查组作出“生存可能性极低”的判断。
人真的回来,自动恢复。
推定遇难状态立即撤销。政府人道补助原则上甚至可以规定不用退;商业保险则预先在合同中规定返还、抵扣或者转换方式。这样制度完全可以做成可逆的。
这种思路国外也不是没有类似东西。美国的一些制度明确允许在溺水、空难、雪崩、重大共同灾害中,在一般失踪等待期之前认定“presumed dead”;美国国务院针对雪崩、空难、海难等“可能永远找不到遗体”的情况,也有“presumptive death”制度。核心逻辑就是:法律不能假装不知道一个概率已经接近确定的事实,仅仅因为没有尸体。
放回这次中尼边境灾害看
这里还是要区分不同失踪者,不能一股脑都认定死亡。
截至今天(2026年8月31日),路透社、AP等独立媒体报道,中尼两侧总计已经超过900人确认死亡,仍有约4700—5000人失踪;中国一侧公开数字大约是16人确认死亡、约546人失踪。这些中国一侧数字本质上仍然来自中国官方口径,Reuters/AP能够确认灾害规模、现场毁灭程度等,但无法独立逐个核验546人的身份和最终命运。
而且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:尼泊尔现在还有几百名水电站工人可能困在隧道中,救援队仍在尝试打通隧道,之前也确实有人获救,所以这一部分目前当然不能直接推定死亡。
但是另外一种人完全不同——如果已经能够证明某人当时就在吉隆口岸核心冲击区,建筑物被整体冲毁或埋入十几米泥石流,没有撤离记录、没有医疗救治记录、手机此后永久失联,而且连续搜救仍无任何生命迹象,这种人与“只是不知道去了哪里”的普通失踪者,在事实意义上已经不是一个风险等级。
所以你那句话我很认同:
“数字按照失踪记,待遇按照死亡算。”
我会稍微改成更严谨的一版:
“遗体未确认者不计入‘确认死亡’,但达到灾害推定遇难标准者,应单独公布,并立即享受与遇难者家属相同的赔偿、保险、抚恤和社会救助。”



